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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2塊的核電不用,要花大錢買一度6元的離岸風電,結果都是外國人賺走,我們什麼也不剩!

然後這個政府大叫沒錢,把跟軍公教的合約都打破!

支持這些政策的,到底有沒有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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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中、日、韓3國比較。中國大陸與日本完全由本國人開發離岸風場,排除外國人。南韓也以本國開發商為主,外國廠商開發總量有嚴格上限。因為各國均知離岸風場為本國重要資源,自以國人開發為優先考量。蔡政府因有廢核時程壓力,為加速推動離岸風電,急吼吼地開放了300萬瓩離岸風電額度,以極優惠條件供國外廠家插旗圈地,豈不是「割地」?

300萬瓩離岸風電,每年發電110億度,以每度6元計,每年支付開發商660億元。在合約20年有效期間支出1兆3200億元,絕大多數進貢國外。這筆莫名進貢國外之巨款豈不是「賠款」?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經濟部發布澄清稿強調,推動再生能源是考量整體能源政策,非僅侷限於成本效益進行評估;另外,離岸風電是綠能發電,有益於提升環境生活品質。


    現任美國華爾街日報駐北京編輯耿必儒(Mr. William Kazer)先生的內容指出,核電輸出國都盡量將核電賣給一些「人民沒有聲音」的國家,明確指

    出處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78289
    專家:核電只賣「人民無聲」國家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9-06/97028
    離岸風電喪權辱國? 經濟部澄清
    9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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