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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 3項授權訂定之「輕微違規勸導」規 定。 二、本署94年第14次主管會報主席裁示事項。 貳、目的 導正員警執法觀念,提升員警執法品質,增進警民互動,讓民眾感受 既威信又溫馨,俾利交通執法工作推展。
更新: 2006-12-21 2:12 PM 標籤: 國道, 違規取締 【大紀元1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一日電)近幾年,台灣國道事故及死亡率明顯攀升,國道公路警察局明年將針對七項惡性違規嚴加取締,同時運用裝有新式錄影設備的偵防車,隱匿執法,希望明年違規事故可以降低一半,死亡率少一成。 國道公路警察局今天舉行提升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聯合
(更新:新增影片)為提升行車安全,9月將有4項交通新制上路,交通部著手修法,9月1日起,在國道或快速道路行駛,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將加重處罰,罰款將從1200元到1500元加重為3000元到6000元,罰款最多增3倍;下交流道插隊未排隊將開罰3000~6000元;國道也將在國道地磅區等地點攔查遊覽車和大客車;遊覽車和大客車每次定檢也須檢附4個月內保養紀錄。為減低肇事率,交通部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