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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日前召開專家會議,決議未來只要是「正鰹」的原料,外包裝也可以標示是「鮪魚」。對此,台北市議員梁文傑不滿表示,若因為吃起來差不多就可以魚目混珠,「那袋鼠肉或鹿肉罐頭也可以標成牛肉罐頭販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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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食藥署日前召開專家會議,重新定義「鮪魚罐頭」內容物,未來只要是「正鰹」的原料,外包裝也可以標示是「鮪魚」,但兩者價差有3倍多。
    有專家學者認為,不該把2個魚種劃上等號,但食藥署強調只有納入「正鰹」,並非是全部鰹魚類。

    出處

    http://news.tvbs.com.tw/life/818247
    「正鰹」混充鮪魚罐頭賣 食藥署放寬:可以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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