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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友們請注意唷!機車壞了千萬千萬千萬別叫人家幫你用腳推車,很重要說三次,會被開出道路危險駕駛罰單,且金額是12000元,真的是搶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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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海山警分局今天解釋,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照片中的行為,屬於「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開罰新台幣1萬2000元,且必須到新北市政府交通裁決處聽候裁決,也可以提出申訴。

    出處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03310246-1.aspx
    9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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