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查看文章與其他 1 則回覆 >
可悲的政府
外勞可以來台工作,生小孩每天有5OO元安置費,工作期間小孩台灣政府養。
本國勞工已比外勞還不如,真可悲呀!
https://goo.gl/XKmlF2?soc_src=unv-sh&soc_trk=li
請用力的轉發出去
讓大家評評理
政府再這樣搞下去
我們的下一代怎麼辦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外籍勞工一樣享有人權,他們在台灣工作,依法有生子的權利。根據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明白規定僱主不得因為勞工懷孕而解僱。
    外勞來台灣有配額,不是想來就來,且一般外勞懷孕並不能來台。台灣的雇主每個月都要付一筆「就業安定費」給政府,放入就業安定基金中。
    外籍勞工所生子女得隨同安置於

    出處

    http://www.sea.com.tw/news_detail.php?sn=4676
    外勞子女隨同安置 就安基金委員會同意補助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097322.A.FAC.html
    討論就業安定基金的用途
    7 年前
    40

這則回應也被加在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