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昌坪》國家保防工作 不能忽視人權保障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70413002114-262105媒體日前披露「國家保防工作法草案」全文共31條(下稱「保防法草案」),社會各界對其內容多持保留立場,部分人士更指出,保防法草案授權主管機關行使職權之廣泛,甚至比白色恐怖更恐怖。此外,亦有論者指出,我國早已於2005年制定「國家情報工作法」,情報機關本可基於職權,對足以影響國家安全之資訊,進行蒐集、研析、處理及運用,因此並無必要疊床架屋制訂「國家保防工作法」。除上開意見外,筆者認為主管機關更應嚴肅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