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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大火造成重大傷亡,禍首指向外牆隔熱板,香港也傳出上環永安中心外牆疑似採用同類型隔熱板。針對台灣外牆建材使用,營建署今表示,《建築技術規則》已明確規定:1.柱、樑、樓板、牆壁須具有防火時效性能。2.室內裝修的天花板、室內牆面材料須符合耐燃一級到三級規定,其防火時效與耐燃等級的試驗與評估方法,均是遵循國家標準。

此外,使用具防火時效的牆壁如非屬法規所列舉者,須整組牆壁試體先送試驗室依CNS規定進行實驗符合規定,再依程序送建築中心等3家機構評定及本部認可,均以科學方式試驗符合國家標準。目前,國內建築外牆多為RC或金屬或玻璃帷幕牆。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說明,台灣並非針對特定建材禁用,建商申請建造時,須依據《建築技術規則》,防火建築,甚至高樓層建築,外牆須有0.5~1小時的防火時效,須符合相關規定建材,才能核發建造。

王榮進指出,這次英國倫敦大火樓層所使用的建材,屬易燃建材,在台灣不可能被同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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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osalind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該建材確實在台灣不能使用。

    出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617/1142307/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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