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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繳了嗎? 今天補繳還不用滯納金 | 稅務法務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7243/285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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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2017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將於11月30日截止。逾期繳納稅捐者,每逾兩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除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但12月2、3號為例假日,因此12/4補繳稅款還不會加徵滯納金。

    出處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2845189
    地價稅繳納 11月30日截止
    9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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