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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轉告同事好友,如有軍、警、消、公、教、勞等身分現己退休者,這分復審書一定要保存,於107年5~6月份收到铨敘部的公文時,於一個月内提出復審,超過一個月表示默認政府給你的公文是合法的,將來不得再提出(法院)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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