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死刑制度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中華人民共和國死刑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国死刑制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死刑制度的概况。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條,死刑是法定的主刑之一。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死刑罪名有46项。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种。前者仅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后者视情况而定,如果犯人表现良好,没有在缓刑期内继续犯罪,一般会减为无期徒刑,反之则会被法院宣布立即执行。 根据《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