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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通知便利商店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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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行政執行署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積極推動各項便民措施,提供民眾多元繳款管道,方便民眾繳納案款,其中,積欠稅捐、勞健保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及公路罰鍰金額,在新台幣二萬元以下之案件,均可持列印有繳款條碼的傳繳通知單,至全國4大便利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繳款,快速又方便。

    出處

    http://www.sly.moj.gov.tw/ct.asp?xItem=407550&ctNode=14300&mp=190
    反詐騙宣導 「傳繳通知書可至超商繳款 係金ㄟ!!」
    8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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