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30001中華民國國籍之取得、喪失、回復與撤銷,依本法之規定。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四、歸化者。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於本法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修正施行時未滿二十歲之人,亦適用之。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