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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注意;生活不容易呀!
---住高雄市滴親朋好友們~
●你若騎在紅線內,摩托車的車牌都被“科技執法”照到都需罰款!
罰則-交處條例:第45-1-6
罰鍰:$600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駕車行駛人行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人行道係指「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依法駕駛人不得駕駛車輛於人行道上行駛,如違反規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及裁罰基準規定,將處

    出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45

    https://www.tbkc.gov.tw/Service/TrafficE⋯?id=3168abf4-b82f-406e-844c-3bbd7126a45d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5221476
    9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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