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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壞國家憲政體制與損毀大法庭(官)尊榮的“蔡英文”,提名就當選的大法官“尤伯祥”曾是「太陽花律師」根本不具資格任大法官!

遭爆料在2005年教唆證人在法庭上做偽證,這個話題曾引發司法實務界人士的批判,更在《法官論壇》炎上。有法官酸大法官候選的標準果然比較寬,更有人指尤是在「人權包裝下的虛偽」,已經「取代司法應有的清明公正價值」。

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則撰文斥責他,隳敗國家名器,莫此為甚。

大法官的資格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

尤伯祥…沒有當過一天法官,也沒當過一天檢察官!

1999年初任律師,2005年自立律師事務所就教唆證人在法庭上做偽證,

尤伯祥…任職律師到蔡英文任命為大法官,律師執業未滿25年,沒有一個條件夠資格,簡直是……與國家規定大法官條件不合格的大法官!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1995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擔任實習律師,在1999年取得碩士學位後開始執業,至於遭人質疑曾透過筆記本教唆證人作偽證;尤伯祥澄清,也說此事是全然的誤會,深感遺憾,如果時空倒轉,他還是會做相同選擇,因為這是律師應該要做的事。

    出處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306200231.aspx
    https://zh.wikipedia.org/zh-tw/尤伯祥
    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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