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注意事項公告:
1月10日晚上9點30分到1月11日下午4點,全面暫停分享舖文,至隔天1月11日下午4點後,再恢複開啟群組分享 。
這是「選罷法規定」:選前晚上10點後不能再做任何競選活動,包括「臉書及賴群」喔!不然要被罰50萬以上,同時要防範有人故意貼競選文章喔 !
請傳出公告週知!避免被罰 。
本則回應
理由
選罷法有規定每日早上 7 點前、晚上 10 點過後及投票日當天都不得從事競選活動。不過,若「網路宣傳」沒有妨礙到居民生活安寧,就不在限制範圍。
因此,到投票日前日 23:59 前,「網路宣傳」仍可進行,但一到投票日 0 點,就不能再有競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