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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不得由左後門下車,會以過失傷害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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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在 2011 年就已制定實施,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交通部當時有澄清:這項規定其實本來就有,但大部分民眾都不知道,若因此造成事故,不但可能被吊銷駕照,還會吃上民刑事官司。

    以目前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在左後門上下車,只是如果因此

    出處

    https://www.mygopen.com/2019/02/2011.html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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