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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掉了,正確處理流程
絶對不要先向電話公司商停話,做錯流程差很多
1.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
2.讓對方用你的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容易找回。
3.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電信系
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法律
規定的)。
所以絕對不要一開始就打給電信公司要求停話,
記得先報案,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
規範參考(電信法第56條) http://goo.gl/YhKTG
電信警察隊本部(10658)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11巷18號
傳真:(02)2343-3989
電話:(02)2343-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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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假的,根據電信公司服務契約的規定,應先向電信公司申請停止發話,並試著撥打電話確認手機之情形,再向警察單位請求協尋,以確保自身權益;如果是遭人竊取的話,可向警察單位報案,警察單位將可按民眾報案內容要求電信公司提供相關通信紀錄逕行案件辦理。

    出處

    https://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_sn=3562&is_history=0&pages=0&sn_f=34467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6-28/90350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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