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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罷免法規定選前10天不能用FB LINE傳選舉相關的文獻宣影片、文字及宣傳違者罰50到500萬也就是從今天晚上12點明天星期三的凌晨開始就不能再傳了

本則回應

  • Zzzz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經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證:
    一、中選會自投票日前十日(11月14日)起僅禁止傳遞任何與「民調內容」相關訊息,而非禁止「任何選舉有關之訊息」。
    二、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僅禁止於「投票日」11/24當天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最高可處五百萬元罰鍰。使用line 、臉書等

    出處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250
    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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