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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跟你是「自己人」啊?!》

胡志強:台中花博原本就是規劃活動期間,「台中市民免費」入園。

現台中市府:違反「使用者付費」原則。

既然是要推國際化,也特地花了大把鈔票到日本去做宣傳了…
回過頭面對在地的台中人,就非得要如此的斤斤計較嗎?

既然只想要台中市民幫忙衝高 “花博營業額”,好去圖利只負責售票,卻能大賺暴利的 “三立”…

林佳龍是把誰當成「自己人」?
這下…
台中市民心裡更清楚了!

https://udn.com/vote2018/story/10958/343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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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膽大妄為」的台中市政府!》

台中「花博招標契約」乃按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契約範本內容所編製。
但卻唯獨漏列了第71條,同時也違背了「政府採購法」第65條的「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勞務契約不得轉包」這一項規定。等於是替「三立電視」大開方便之門,使其得以當 “統包” 而「為所欲為」再賺一手!

台中市政府與三立電視公司簽訂了這樣的一份 “私相授受契約”,就對外四處宣揚說成是 “一切合法” !?

https://youtu.be/v6_g7GPh3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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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照台中市政府的辯解,所有事務都必須符合「大眾公義」精神,所以也必須要做到「使用者付費」,才得以伸張公義!

那麼,林佳龍所 “鍾愛且支持” 的「同性婚姻與同志教育」,這些都屬於台灣社會的「極小眾私人癖好事務」,為何又要全台絕對多數的民眾來共同負擔其所衍生的「愛滋病納入健保全額給付項目」呢?

不是要講求「公義」嗎?
不是要「使用者付費」嗎?

你們家的小孩希望被教育成「同志」,又為何要拿全國老百姓的納稅錢去印製 “教導接納並成為同志” 的教課書呢?

台中市政府,是該好好解說一下,什麼叫做「使用者付費」了吧?!

別再推給「中央」哦!
林佳龍,跟現在的執政團隊,都同樣是民進黨籍,「中央團隊」也都來林佳龍的造勢場合幫忙站台了。

「使用者付費」,在台中市民逛花博與愛滋病患者由健保給付,這兩件事上面,台中市政府是如何區分「使用者付費」的定義呢?

本則回應

  • MrOrz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為什麼要政府編列經費治療「重大傳染病」?我們幹嘛對愛滋病患這麼好?其實說起來很簡單:幫助傳染病患者治癒自己或控制病情,就是在降低他傳染給別人的機會。公共衛生政策常以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精神來規劃。

    引起國家關注並寫進法條的傳染病,通常有這些特色:致死率高、傳播能

    不同意見

    蔣維倫/愛滋補助是用來拖垮健保的嗎?從效益主義觀看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685/2362679

    【破除謠言】你所不知道的愛滋真相網頁版(另附錄政府闢謠圖文)
    https://hotline.org.tw/blog/1111
    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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