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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沒遺產 民法修正挺爸媽
http://blog.xuite.net/rlre1100/blog/574664866
民法繼承編31年來首度重大修正!行政院會昨天拍板民法繼承編修正案,增訂「不孝子女條款」,兒女惡意不扶養父母,有重大虐待、侮辱或無正當理由不扶養,經父母以遺囑、書面、錄音、記錄影音等方式舉證後,兒女將喪失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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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行政院院會通過「民法繼承編」及「民法繼承編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子女如果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可剝奪繼承權;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出處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3310238-1.aspx
    政院提民法修正 子女不扶養可剝奪繼承
    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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