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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0.12.02
❗COVID-19 自費檢驗費用資訊公開,便利民眾查閱❗

✏指揮中心今日表示,為使民眾便於掌握 COVID-19 自費檢驗資訊,指揮中心請各縣市衛生局提供相關資料,已公布全國各自費檢驗指定醫院相關收費資訊,方便民眾上網查閱。相關訊息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開放民眾自費檢驗 COVID-19(武漢肺炎)申請規定項下,供民眾查詢。

📖Fb 完整貼文:https://bit.ly/3o7gu94

本則回應

  • Asdfgh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指揮中心表示,COVID-19自費檢驗費用,依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中非屬健保給付項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衡酌醫用者意見,參考醫院提供之醫療設施水準、成本分析與市場行情等資料,依審查程序據以核定。目前全國84家

    出處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tN4ppuNAO444e1D4bFgfkA?typeid=9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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