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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1月24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0908000000號
附件:如文
公告
檔號:
保存年限:
主旨: 公告自112年01月24日起CCC6578. 36. 46. 13-6[公司對代工入職規範」及
CCC6302. 80. 43. 20-1「代工個人材料儲備管理方法』兩項管理增列輸出規
定,代號「237」,并列入「代工保障管理表」。
依據:增修《勞基法》第38條,代工入職管理辦法第5條。
公告事項:
一、鑒於全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引發失業率快速上升,全國失業人口達
30%,家庭代工行業成為增加收入辦法。為確保代工勞工利益保障,
及確保國人增加穩定收入。
二、公司必須確保代工正式入職,入職期限滿兩年需為代工繳納勞健保,
享受正式員工待遇。確保代工貨品材料安全辦法:必須為代工設立
個人材料庫,未經過委託代工方允許, 公司無權支配個人材料庫。
三、代工管理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如附件1.
部長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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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回應

  • murmur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表示,日前坊間出現一份假藉經濟部名義、發布日期112年1月24日、主旨涉及「公司對代工入職規範」及「代工個人材料儲備管理方法」的公告,係來路不明的假訊息。為避免假資訊引起誤信或持續流傳,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特別澄清,並呼籲民眾勿再轉傳。

    出處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aspx?kind=9&menu_id=22333&news_id=110529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361649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7294497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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