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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要小心!不樂之捐
$1800

務必提醒家裡的大人小孩;這個月開始凡過馬路的行人,一定要走斑馬線。若被警察抓到,一定會開罰單1800元。

特別的是,警察都會躲在行人不注意的角落裡。一發現違規者,他們就會出來抓,毫無情面可說。

現在政府已經公佈了,就一定會執行。加上警察又有獎金,執行效率非常高。大家一定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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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家睿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引用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

    出處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78
    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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