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路名、新命名 程序相同 - 地方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614399道路命名(或更改)屬地方公所權責,公所會勘後,由村里長一一徵詢住戶,半數以上同意,且由戶長簽連署書後,再送縣府民政局核備就算完成了,通常縣府都會尊重地方決定。大溪鎮戶政事務所秘書李菊珍說,道路依路寬分3種,6公尺以下、6至12公尺街道、12公尺以上道路,道路新命名是地方的權責。命名定案後,需經戶政單位進行門牌整編,製發新的身分證、戶口名簿與新門牌,至此才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