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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訊息雲林縣衞生局報告:
上週若瑟通報有4位學童嘔吐就醫,經調查結果為西螺安定國小108/3/28辦理1-2年級兒童節慶祝活動。
疑似飲用自製飲料(蝶豆花+氣泡飲料+牛奶)引起小朋友不適,4人就醫,只嘔吐、發燒無腹瀉。
本局星期一已至學校告知蝶豆花不可作為食用原料及食品中毒宣導。
請各位機關主管轉知同仁及相關單位,「蝶豆花目前僅當食用色素,不能當食用原料」。
衛生局會加強宣導,販賣的部分可能會有違反食安法規定,若經舉報查證屬實,可能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至少罰6萬。
記得只能當食用色素,量不能太多哦,藥食同源,自食提醒大家不要過量,若販售又宣稱療效就更不好了。
以上是衛生局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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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由於蝶豆花非台灣當地傳統食物,加上又是近期才興起食用風潮,目前尚未有相關確切的法定食用規範,因此食藥署才會先提醒民眾,未經過「非傳統性食品評估」前,不可直接食用其花瓣、種子、根、豆莢等實體部位。

    至於飲品調色、泡茶等用途,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則表示,蝶豆花裡的藍紫色是天然食用色

    出處

    蝶豆花真的不能吃?先看2件事 @康健雜誌
    https://www.commonhealth.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nid=79492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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