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查看文章與其他 1 則回覆 >
新竹縣第一例,第53例-竹北某科技園區員工,出差德國🇩🇪,回來沒居家隔離,繼續上班,目前接觸者已居家隔離。
3/6入-3/11才確診,此人生活圈都在竹北,請同仁們要特別注意

本則回應

  • uienwt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不建議傷害發病的當事人隱私或公布工作場所,如果大部分的人被這樣的社會氣氛影響而隱匿行蹤,不據實以告,反而害人害己,對防疫工作也造成很大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執行官周志浩表示,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對於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必須予以保護,若公布病患隱私可依法裁罰新台幣一至十五萬,裁罰程度視

    不同意見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0/4335266
    公布病患隱私
    5 年前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