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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到家查總開關是否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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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建維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壹、依據臺灣電力公司營業規章第六章 供電方式及工程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人員應配戴識別證,除緊急或必要情形外,於通知用戶後,得進入用戶用電場所進行相關作業:
    一、進行本公司供電線路、設備之設計、施工或檢修等時。
    二、檢查違章用電時。
    三、進行電度表之抄錄時。
    四、依電業法規定

    出處

    https://www.taipower.com.tw/tc/page.aspx?mid=158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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