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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報告書,讓承辦檢察官與核發監聽書的法官,都有陷檢院於怠忽職責之處,:數位登入,凡走過必留下數位痕跡,將來都可以追究刑責,均未依通保法第5條第4項規定,警方因政治立場與願景,而提出不實之報告書,讓檢院,未善監督警方行政中立之責,變調成執行監聽辯識系統定位,追蹤在野黨政策與運作,這就嚴重侵害人民隱私權,而年金改革政治陳情事件之對象,也從未有危害國安,靠近保護目標之情況,根本不應用重大罪犯方式,定監情狀時,本就依法要主動撤銷,警方用不實的通訊監察書,應追究保防與相關刑事系統,濫用偵辦刑案程序,不當偵察不同政治立場,之違法刑責。

3年前因年金改革現在已全上線,抗議的你,是否就是被了申請為國安?而監控你點線面,聽,定位……
https://youtu.be/TPJNkF_w0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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