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HKLII)
https://www.hklii.hk/tc/legis/ord/115/sch1附表1 [ 第2(1) 及 59A條 ]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格式變更—— 2018年第2號編輯修訂紀錄 ) 1. 釋義 (1) 在本 附表 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 中國公民 ( Chinese citizen )指依據《基本法》第十八條及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並按照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