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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惡法通過了...............(不要被新聞媒體騙了,要讀文字)
攸關所有中下階層家庭的惡法,只要家裡有10年以上的車子,通通都在此惡法管轄內,不管是機車、汽車、阿哩阿渣幾顆輪子的車,只要是內燃機的車,通通都在範圍內,建議朋友們,多賺錢準備換車了.......或是,政府想要讓人民再次上街頭,這次不是太陽花、茉莉花、阿哩阿渣的花,而是真的關於人民生計的,該死的政府,真的是想逼民反嗎?

空汙法草案
第三十六條
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前項排放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並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加嚴出廠十年以上交通工具原適用之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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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嚴」

「出廠十年以上交通工具」

「原適用之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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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有沒有限汽柴油?

→沒有。

法條有沒有限汽機車?

→沒有。

不是說只有二行程機車嗎?

→白紙黑字最大。

怎麼可能比出廠的排放標準更乾淨?

→不知道。

環保署怎麼能這麼做?

→三讀讀完他就可以這麼做。

我才不管我就是要上路!

→抓到罰六萬,而且監視器執法一定抓得到。

太離譜了!國家暴力!

→沒有國家暴力只有你違法亂紀。

明明就這法條亂訂!

→惡法亦法人民就是要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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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假的。環保署僅得針對出廠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加嚴排放標準,若超過應檢驗日半年仍未實施定期檢驗,經通知屆期未改善可處3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若仍未改善者,可註銷牌照,促使民眾更換或安裝有效污染控制系統,改善車輛污染排放情形。

    出處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6255005-1.aspx
    空污法三讀修正通過 加嚴10年老車排放標準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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