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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一日起,汽車乘客從左側2號車門下車,經立法通過,開罰生效!

如造成任何的意外,只要從左2號門下車者,不管有沒有過失都必須負完全肇事責任~

本則回應

  • Zzzz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1. 這是老謠言,傳很久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本來就有規定「乘客應從右側車門上下車」,並不是今年新法,而且法規也有說,「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從左後車門下車。

    2. 如果沒有肇事,單純從左側開門的行為不會受罰。

    出處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3827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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