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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公告】
臺北市政府依據中央氣象局最新天氣預報資料,於晚上十時宣布明(11)日照常上班及上課。

【另依規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員工住所與服務處所如其中一地發布停班(課),則得依照該地給予員工停班(課)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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