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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的軍人年改法案,軍校合併年資要一年內補繳完畢才能計入退休俸內,如預期未補繳,依三十六條規定改領一次退休金。
2年學生年資的併計經釋憲結果應無爭議,這部分屬舊制年資應有國家支付退俸,至於新制年資是85年後由個人繳交及政府提撥部分,人事及主財部門在計算年資及退俸時,並未併計學生年資。
85年以後入伍的學弟妹有關年資併計部分算入新制退輔金部門 ,應個人部分並未提撥 ,但可視為政府全額支付,可就此觀點與審計部溝通說明。
85年以前因是恩給制,學生年資本應併計在舊制年資,且經釋憲本無爭議。學生併入年資是釋憲的結果。
人力資源司副司長解答
1.屬實。
2.舊制的軍校年資,都採計,沒有這方面的問題。
3.針對新制(審計部在追查),已退伍的,若要採計,請於一年內補繳完畢(不屬恩給制),現役的於3個月內補繳完畢(我們在下週五會列入中將階級的宣導內容)。
學生年資是在86/1/1前的,不用補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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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現役士官轉服軍官以前之士官年資,以及1997年6月以後就讀軍校之軍校年資,未來退役後均可年資併計。

    出處

    http://www.storm.mg/article/423852
    軍人年改防止搶退潮 年資補償金仍保留
    8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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