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修法兩年未完成 大法官:可直接結婚登記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7789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日下午對同志婚姻做出第七四八號釋憲案,大法官釋憲文指出,禁止同性婚姻,與憲法第廿二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七條保障平等權的意旨有違,即日起,有關機關兩年內應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逾期時,同性伴侶得依婚姻章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大法官釋憲文指出,兩年內立法或修法,至於以何種形式,如修正婚姻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使同性的兩人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