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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肇事逃逸罪成立與否在理論與實務上存在各種不同狀況之考量,並非僅以「有無通話」為標準。如果肇事者光是留下聯絡方式,卻未採取任何救助措施(例如打電話叫救護車)就離開現場,在某些狀況下,仍可能被認定為「逃逸」。

    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418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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