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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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就是選舉日,投票時只領縣市長、議員、里長票。

另一張是18歲投票權公投票,因為涉及修憲問題,能不領就不領,非領不可請同意、不同意都蓋,讓它成為廢票。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不投票/投無效票」的拒絕參加,只是讓反對票變少,變相讓該案更好通過,公投不管是何種議題,請踴躍表達你的意見。假如你不同意某個公投案,但你選擇不領票,或是領票故意蓋成廢票,這般做法只會影響到「不同意票數」,讓不同意票數無法增加。

    出處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637778
    不想支持的公投項目,可以不投票、投廢票來抵制嗎?

    https://rumtoast.com/9899/領取公投票就等同幫他們-衝500萬基本門檻-?先搞清
    公民投票法

    2 年前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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