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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才搞懂吳音寧為什麼不自己辭職比較有尊嚴 原來被裁員 可以領非自願離職補助 薪水60% 一個月20幾萬薪水 60%也嚇死人 肥死妳
另外還有遣散費 應該也不少 自己辭 一毛都沒有

勞工未滿45歲,失業救濟金可領六個月,吳音寧(1972)已滿46歲,可領取九個月失業救濟金。
所以說綠蛆蛆傢伙真是吃人不吐骨頭,机関算盡什麼鬼點子都幹❓就是福國利民之事不會幹(口心不一)很奇怪的群组合。

还有那个中选会主委, 辞职下台以示負責是騙人的、
他现在是請假、所以可以拿好几萬的年终獎金、

看來民進党的官員、贪汚枉法從上到下、吃乾抹淨、吃喝人民的血汗錢、简直無恥到...speech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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