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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 1971 台大登山社友學長丶昨天因新冠肺炎在Santa Clara county過逝。
他是民國55年進台大地質,跟太太參加德州休士頓的北一女校友會70慶生埃及旅遊團,2/20回來。其中一位就是台灣的第39例。
這一團來自各地,確診的七位中有兩位住灣區、三位住休士頓,兩位住台灣。住台灣的第39例被確診之後,通知美國的團員,他們才去驗的。確診之前這些人雖有症狀,卻被醫生告知是感冒,照樣去買菜、上教會、聚餐等。
台灣的第39例是2/29確診,灣區兩位是3/2確診,德州Sugarland一位是3/4確診,休士頓另兩位是3/5確診。

願大家多多保重。吃得好丶養好身體與精神抗疫情!

本則回應

  • Asdfgh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疫情仍險峻,還有很多未知情況,若大部分的人被這樣的社會氣氛影響而隱匿行蹤,不據實以告,反而害人害己,對防疫工作也造成很大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執行官周志浩表示,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對於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必須予以保護,若公布病患隱私可依法裁罰新台幣一至十五萬,裁罰程度視個案認定。

    不同意見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0/4335266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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