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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開放入境0+7後,很多住國外因疫情兩年多未回來而被除籍的人,最近開始陸續回來恢復戶籍,他們這次11/26均不能參加投票,但是他們主要是為選下屆總統而預先回來恢復戶籍等的,本來是規定恢復戶籍後4個月才能有投票權,可是他們都沒注意到現在的政府規定又加上「恢復戶籍後必須在台灣(住滿)4個月以上才有投票權」。
對那些華僑來說有些人根本不可能連續住4個月,今天區公所的小姐教我朋友說這次先住1或2個月,明年中再回來住2或1個月,選總統前1個多月回來住到選舉日,如此總共加起來超過4個月以上就可以有資格選總統。
所以如果你們有這樣的朋友回台,不妨提醒他們一下,否則到時白花機票錢卻不能投票會嘔死!

本則回應

  • hsii23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這裡有看過相關查核報告可供參考,以下為其摘要及連結:

    一、經查,戶籍因兩年未返台而被遷出的國人,在台重新設立戶籍滿六個月,即有總統投票權,設立戶籍後,仍可出入境。傳言提及「設立戶籍後,須實際居住超過4個月,才能投票選總統」為錯誤訊息。

    二、針對戶籍「被遷出」而尚未重設的海外國人,中選

    出處

    【錯誤】網傳「海外國民回台恢復戶籍後,還必須在台住滿4個月以上,才有總統大選投票權」?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8399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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