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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籍108學年度應屆畢業,年滿15~29青年,穩定就業90天,即可領取勞動部青年就業獎勵金2萬元,滿180天再發1萬元,合計3萬元,詳見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官網:
https://reurl.cc/d0oe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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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勞動部於109年6月4日行政院會報告「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規劃透過「衝就業」、「練專長」、「興僱用」策略,陪伴青年從校園順利接軌職場;現依據「衝就業」面向推動「青年就業獎勵計畫」。應屆畢業青年於109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就業,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一次發給2萬元就

    出處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5826/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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