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釣友回報
因為最近漁港經常死人
公部門認為釣魚危險
為了保障民眾安全
各縣市政府紛紛響應
※全面禁釣※
違反者依照漁港法18條
罰款3~15萬元
馬路也經常死人
為何不封路
禁止人民通行?
然後屢勸不聽者罰款3~15萬元?
X你X的B
法律規定應開放而未開放
你們不依法行政還欺人太甚
這是民主國家該有的態度嗎?
不要把釣魚人當作賤民來欺負
如果有民眾被違法開單告發罰款
本會定當號召全國釣友
依照憲法賦予人民集會遊行的權益
申請合法集會遊行
上街頭包圍政府機關
讓你們知道什麼叫做官逼民反
台灣釣權團結聯盟社群
2020/10/27
圖片轉自釣魚人
本則回應
理由
許多釣客為追求漁汛,違規闖入漁港禁止垂釣區,即常發生違規垂釣情事,甚至冒險攀爬消波塊去野柳漁港離岸堤紅燈塔處,但要到達此處,需爬過約60公尺長的銷波塊,且該防波堤高約2層樓,周邊又無護欄,一陣大浪來襲,釣客隨時可能失足落海。希望大家在安全有保障的情況下從事休閒垂釣活動,切莫輕忽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