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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p)好消息!托育費用特別扣除額增至12萬元,加上台中托育一條龍育兒補助,爸媽育兒更輕鬆!

(moon wink)台中市104年7月起推動0到6歲「托育一條龍」政策,實施兩年多來,滿意度超過9成;財政部也修正所得稅法,107年起綜所稅學齡前五歲幼兒特別扣除額,由每名子女2.5萬元→大幅提高至每人12萬元。

(calculator)108年申報107年綜合所得稅時,只要適用稅率未達20%的家庭,即可適用此項租稅優惠,台中初估超過7成學齡前幼兒、約12萬人受惠!

(phone)相關資訊,可洽: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林小姐 04-22585000轉 201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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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新來升等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托育費用特別扣除額增至12萬元為正確,惟正確用語應為「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自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5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25,000(自107年度起改為120,000,即於108年度五月份申報107年度所得時方得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又稱排富條款),

    出處

    1.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03
    2.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115
    3.釋字第 696 號
    https://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96
    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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