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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4年1月1日起全國快速公路速限;由最高時速90公里,調降為最高時速80公里,超速罰鍰新臺幣2萬4千元,114年3月31日前為宣導期,114年4月1日起開罰;提醒用路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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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urmur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原文過於簡化,此次公告調整的是台66線等7處快速公路20噸以上大貨車速限調降措施。

    (1)自民國 114 年開始,全國有 7 處快速公路的「20 噸以上大貨車」速限,從 90 公里調降為 80 公里。新措施於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為宣導期,4 月 1 日正式實施。

    (2

    出處

    MyGoPen查證參考:
    https://www.mygopen.com/2024/12/expressway.html

    113/12/19 公路局新聞稿
    https://www.thb.gov.tw/News_Content_table.aspx?n=12181&s=262249
    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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