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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不知的健保權益!

健保局已發文:從110年6月28日起,19至65歲民眾,年度看診次數限制為30次;65以上,年度看診次數限制為40次;年度住院次數限制為15次。

如果您的健保一年看診次數(無論是看中醫、牙醫、眼科、各項醫事檢查)超過30次,之後健保局不會支付給醫院診所健保費用,醫院診所會要求病患自費。

每人所繳健保費用未減少,但個人平均一個月只能看診兩次。所以建議大家必須保留一些看病次數,一旦有大病時可以使用。

健保局並沒有公告人民周知,只是發文給醫院診所即刻實施。

所以上半年如果看診已超過30次者,下半年之後請注意!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假的。健保署表示,目前健保政策並未設定民眾就醫次數上限,也不會限制民眾就醫。針對高就診次數患者,也並未要求就醫自費。

    函文為「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行文給分會,提醒針對高診次民眾,醫師應協助了解就醫原因,並給予輔導,並不是限制患者就醫。

    出處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1704W0112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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