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查看文章頁面 >
賴清德競選總部對「邱毅陳述賴清德有私生子一事」提出告發(不是告訴),在法律上任何人都可提出告發,被害人提出的檢舉叫告訴。為什麼賴清德不親自提出告訴呢?有無親子關係驗DNA就清楚了,賴清德不能親自提出告訴,以免將來犯了誣告罪,所以由第三人提出檢舉,此叫告發,以後此第三人再以不知情躲避誣告刑責。這告發是煙幕彈,大家不要被騙了。

本則回應

  • E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非事實。偽證罪不能“告訴”,只能“告發”。

    偽證罪依照目前法院判決實務及學者見解,均認為是“侵害國家法益”,因此,個人並未因為某人涉嫌偽證,而成為刑事上告訴的直接被害人,所以不能“告訴”,可以透過“告發”,請檢察官追究偽證罪之責任。(資料:建律法律事務所)

    出處

    建律法律事務所
    https://pse.is/5hsqne
    2 年前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