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查看文章頁面 >
即日即時
全高雄市實施人行道不得行駛機車取締。要騎樓停放機車一定要熄火牽行上人行道才不會受罰哦。
切記!切記!切記!-高雄市交通大隊同事傳的。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人行道主要供人行走,如機車行駛人行道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處600至1800元罰鍰,汽車也處同樣罰則,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另如有停車需求,需經過人行道,建議以牽行方式移動,以免受罰。

    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154821
    3 年前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