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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的日期與行政院轄下單位(含金管會)所簽署內控聲明書的日期相同,皆以機關首長實際簽署之日期為聲明書作成日期,聲明書由法令遵循部於110年1月8日簽出,簽署作業在1月21日董事會後(董事會議紀錄在案)完成,亦即首長簽署日期為1月28日,故聲明書簽署日期法令遵循部逕行由1月8調整為1月28日,係配合實務作業進行調整,由於聲明日期並非位於聲明事項內容內,故聲明日期調整無需逐一經各簽署人同意,此點與稽核單位所認知的做法不同。

缺改作業: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屬於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嗣後依本公司分層負責表,由主政單位(稽核室)辦理簽署、申報及上傳官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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