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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投票給民進黨的32個理由】
01、主張廢除死刑
02、錯誤能源政策
03、充滿政治謊言
04、支持同性婚姻
05、貪婪寡廉鮮恥
06、操縱媒體愚民
07、爛設違憲機構
08、治國無道失能
09、煽動媚日仇中
10、自肥國營職位
11、無情涂毒人民
12、獨裁禍國殃民
13、為政倒行逆施
14、破壞校園自主
15、制造族群對立
16、惡性追殺異黨
17、違法年金改革
18、外交全面潰敗
19、施政不顧百姓
20、五鬼搬運國庫
21、騙取百姓選票
22、惡鬥自黨同志
23、悖逆黨德黨魂
24、亂改教育課綱
25、泯滅民族大義
26、東廠復辟猖獗
27、癩神關閉民主
28、中選會不中立
29、假正義鬥異黨
30、經濟崩潰蕭條
31、不認錯怪媒體
32、廢18趴卻自領
【附註】:民進黨惡行罄竹難書,歷史自會留下紀錄,歡迎所有受迫害的國人,集思廣益,持續往下補充不投票給民進黨的理由。
【民進黨要倒,台灣才會好】·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大法官會議在釋字第748號解釋中,闡明婚姻是基本人權,而且憲法保障的性別平等,廣義的包括性別與性傾向的平等,因而任何以性傾向為分類的差別待遇都必須經嚴格的檢視。


    立專法絕對比修民法更耗費資源。因為跟「配偶」相關的權利義務多如牛毛,例如:醫療、訴訟、財產等權利,這些權利散見在各種法律


    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484493
    保障同婚為何不能立專法? 尤美女專業解析

    http://dailyview.tw/Popular/Detail/596
    同婚立專法等於歧視?「民法派」與「專法派」到底在吵什麼!
    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5/02/03/youmeihui/
    「異性戀霸權」是什麼?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525860
    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資源
    https://blog.scs.org.hk/「逆向歧視」faq──性傾向歧視法的爭議/
    性傾向歧視法的爭議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逆向歧視
    逆向歧視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525860
    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資源
    8 年前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