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查看文章頁面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THcwRcFnGuDE3vTUHdUFl&id=100084296615098 #事實查核 「包餡麵食」與「糕點」的Fact Check心路歷程:

#參考資料來源見留言連結

1. 昨天在數中法研討會時,收到粉絲私訊,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想要我們查證一篇文章。

2. 點開連結,發現是一個粉專,在講食藥署出包,去年在公告時,錯誤要求我國糕點業者,送水餃的申請。

3. 我們的預設立場是,「怎麼可能?這種如此基本的錯誤,我國最高主管機關,幾個部會那麼多人在看,怎可能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4. 所以我們先看了一下粉專資訊,發現這個只有100多人追蹤,會不會有可能是中國政府派來的洗地帳號?視為存疑資訊來源。

5. 該粉專所發文內所有的連結,我們暫時不點,避免事先遭受誤導。

---

#開始查核

---

FC1:
#主管機關真的有說糕點是水餃申請項目嗎

1. 打開Google,開始查詢各家新聞、經濟部與食藥署官網,去年我國主管機關,是否有向業者公開宣稱「鳳梨酥與糕點是包餡麵食」。

2. 在三立新聞,找到「食藥署長吳秀梅」說明,鳳梨酥與糕點屬於包餡麵食,由食藥署統包推薦註冊。

3. 在東森新聞,找「工業局組長李佳峰」說明,鳳梨酥與糕點屬於包餡麵食,由食藥署統包推薦註冊。

結論:我國政府真的說鳳梨酥等糕點業者,要申請水餃的「包餡麵食」,而不是申請「糕點」。

---

FC2-PPV:
#包餡麵食真的是水餃而不是糕點嗎

1. 打開Google,開始查詢「中國海關 商品註冊 編碼」。

2. 在具權威性、負責代理外國商品進口的對民間「跨關通」網站,查詢到中國海關商品註冊,共有13類商品,「食品」屬第4類。

3. 進階檢視「食品」類商品,第16章~第24章被分派到食品商品註冊項目。

4. 進階檢視「第16章~第24章」商品,確認第19章是「穀物、澱粉、乳製品與糕點」。

5. 進階檢視「第19章」商品,確認19章內,有5大類食品。

6. 進階檢視「第19章內的5大類食品」商品,確認第二項為「麵食」,第五項為「麵包與糕點」。

6-1. 進階檢視「麵食」商品,確認麵食內,「包餡麵食」商品註冊編碼為1902200000,英文說明為「Stuffed pasta, whether or not cooked or otherwise prepared」,申報實例為「水餃、餛飩、肉包」。

6-2. 進階檢視「麵包與糕點」商品,確認麵包與糕點項目內,除了特別製程的糕點外,其餘所有麵包、餅乾及糕點,屬於「其他麵包、糕點、餅乾及烘焙糕餅」,商品註冊編碼為1905900000,英文說明為「Other bread, pastry, cakes, biscuits and bakers' wares」,申報實例為「餡餅、糕點、點心、麵包、餅乾」。

結論二:

- 「水餃」申報進口,屬「包餡麵食」(HSC1902200000)項目。
- 「糕點」申報進口,屬「糕點」(HSC1905900000)項目。
- 糕點業者竟然真的必須申請糕點,而不是申請水餃的包餡麵食。

---

FC3:
#糕點業者真的跑去申請水餃的包餡麵食了嗎?

1. 我們透過爬蟲,爬取了中國海關總署官網系統,所有台灣業者的申請與審核結果狀況。

1-1. 我們有提供Python一對一線上家教課程,教你如何用程式在上班時偷懶、加速你日常生活的瑣碎項目,歡迎私訊「一百五」詢問課程內容。

1-2. 也有專門針對3C麻瓜,一對一針對你個人量身訂做資訊課程,讓你從腳踩石頭車的原始人,進入摩登的數位世界。

2. 經查全數申報項目,申請「包餡麵食」的業者,一眼望去,就可以從業者名稱看出一大堆知名,且只有做「糕點」的業者,例如舊振南、阿默蛋糕、郭元益等,都是申請包餡麵食,被禁止進口。

2-1. 粗檢視包餡麵食清單時,也發現本次新聞鬧最大的「佳德鳳梨酥」,也是申報「包餡麵食」。

結論三:一大堆糕點業者,竟然真的都是申請水餃的包餡麵食,而不是糕點。

---

FC4:
#那麼有糕點業者申請糕點嗎

1. 檢視申請「麵包糕點餅乾」的業者,第一眼就看到阿默蛋糕,申請糕點,通過許可。

1-1. 怎麼在糕點申請類別中,都沒看到微熱山丘?新聞都有說微熱山丘有過關。按照前方的查證結論,如果鳳梨酥要通過許可,應該要申報糕點類項目才對。

1-2. Google查詢微熱山丘在經濟部的商業登記資訊,確認微熱山丘的企業名稱為「寶田」。

1-3. 回頭查詢清單,確認「寶田股份有限公司」有申請「糕點」,通過許可,且登記地址、業者字號,都與經濟部登記一致。

1-4 微熱山丘的確依照糕點項目申請,並取得許可。

2. 等等,前方在包餡麵食部分,明確有掃到一眼阿默,所以阿默在包餡麵食被禁止進口,是同時,還是有先後順序的,在糕點被允許進口?

3. 開始檢視,「同時」有申請「包餡麵食」及「麵包糕點餅乾」的業者,看見郭元益與阿默蛋糕等知名糕點廠商。

3-1. 發現大量「糕點業者」在申請「包餡麵食」被禁止後,改送「麵包糕點餅乾」,竟然通過了。

3-2. 查看各項目的註冊日期,此類糕點業者,都是「包餡麵食」註冊日期在前,「糕點」註冊日期在後。

結論四:許多糕點業者送「包餡麵食」被禁止進口後,改送「糕點」,通過許可。

---

統整各項查證結果所取得的結論:

1. 我國主管機關(衛福部食藥署、經濟部工業局),竟然真的曾向全國錯誤宣布:「鳳梨酥與糕點」,屬於水餃才要申報的「包餡麵食」,「須由食藥署統包推薦註冊」,而非「糕點類的業者自行申報」。

2. 大量純糕點業者,竟然真的送件水餃才要送的包餡麵食,結果是「暫停進口」。

3. 大量純糕點業者,在送件申報「包餡麵食」被禁止進口後,改送件申報「糕點」,核發許可證,有效進口。

本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