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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轉發此資訊給離開台灣兩年沒入境,已被除籍的台灣朋友~]

今天才發現的一項資訊分享給大家,

如果你已經離開台灣兩年沒入境過,被除籍的話,然後又來不及在今年七月前回台灣恢復戶籍,其實還有另外一個方法可以以投票,

就是要在12/2之前,提出跟中選會的投票登記(有臺灣國籍,並且這輩子曾經在台灣居住超過6個月以上)

可以委托家人或是自己到戶政事務所送申請文件(委託家人的話要記得填寫委托書)

一、申請書。
二、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含護照號碼、姓名、出生日期、發照日期、效期截止日期)影本一份。
三、書明申請人姓名及收件地址之免貼郵票回郵信封。但有指定國內代收人者,回郵信封應書明代收人姓名及其收件地址。

所有的檔案下載都在這邊:http://bit.ly/34jCrrN

本則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有可能」除籍是因為戶政事務所辦理上會delay,他們要等出入境單位主動通知才會辦理除籍,所以只要你2年沒入境,就形同是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被除籍。但是除籍前理論上會先收到戶政事務所寄發的異動通知單,請和家人確認是否有收到這封信。如果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經被除籍,可以打電話回戶政事

    出處

    https://www.facebook.com/atypin/posts/1239377189560397/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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